内部稽核组织及运作
 
 
本公司设置隶属于董事会之内部稽核室,并依公司规模、业务情况、管理需要及其他有关法令之规定,配置适任及适当人数之专任内部稽核人员。本公司包括主任及其所属稽核人员共计2人。

内部稽核单位依稽核计划执行工作,此稽核计划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并且通过董事会审核。将发现的内部可能缺失及提出的改善建议,做成稽核报告,并列席董事会报告。 内部稽核单位督促内部各单位及子公司于每年定期自行检查内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再由内部稽核单位复核各单位以及子公司之内部检查报告,并综合检查结果,做为董事会及总经理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

内部稽核人员任免
依据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3条规定,本公司内部稽核人员任免与薪资报酬须提报至本公司董事会,内部稽核人员考评每年执行二次,由稽核主管签报至本公司董事长核定。
相关规定已揭露于本公司网站。


稽核组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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