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之職能,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2. 薪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
(1) 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2)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 訂定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應考量其合理性,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宜與財務績效表現重大悖離,如有獲利重大衰退或長期虧損,則其薪資報酬不宜高於前一年度,若仍高於前一年度,應於年報中揭露合理性說明,並於股東會報告。
(6)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
薪資報酬委員會出席情形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由全體獨立董事共計4人組成。
2. 本屆委員會任期:民國110年7月30日至113年7月29日。
3. 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A),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B/A)(註)備註
召集人許芳益2-100.00-
委 員蔡文治2-100.00-
委 員吳雨緹2-100.00(註)
委 員楊馥瑄2-100.00-
註:吳秀於112年2月4日更名為吳雨緹


本公司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日期、議案內容及決議結果如下:
日期議案內容決議結果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第5屆第6次
112.01.10
審議董事長、經理人及內部稽核人員110年度員工現金酬勞與111年年終獎金發放數額。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業經第14屆第11次董事會通過在案,並依決議情形執行完畢。
第5屆第7次
111.05.06
1.審議111年度董事酬勞配發數額。
2.審議本公司從業人員薪資管理辦法及本年度董事長、經理人及內部稽核人員調薪方案。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業經第14屆第16次董事會通過在案,並依決議情形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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